杨艳粉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不动产权属证明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杨艳粉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开源路东大众路北鹰城世贸广场东塔23-24层中西户(卫东15001043号)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2执恢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被执行人杨艳粉名下坐落于平顶山市开源路东大众路北鹰城世贸广场东塔23-24层中西户(不动产证书号:卫东15001043号)房产的抵押。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证明号DY15009467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