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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小伟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孔小伟坐落于姚电大道与亚兴路交叉口西北角龙腾国际10号楼5层西南户504号房不动产(不动产证号:豫(2018)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357号,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1)豫041111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1)豫04111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2018)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357号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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