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晴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0
公示
平顶山市 卫东区沿河东路7号院1号楼东2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 050101384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 王小明、共有人 李红 。王小明于 2021年 7 月 29 日死亡。现 李红、王宇晴 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