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梓彤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2
公 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东4号院4号楼一单元105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07593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申桂卿,共有人:李风。李风于2021年3月27日死亡。现申梓彤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