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鹏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1-02-22
遗失声明
张传鹏、史代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源南路西14号院住宅楼2号楼东单元一层西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020101090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代
遗失声明
张传鹏、史代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源南路西14号院住宅楼2号楼东单元一层西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020101090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