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收召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2
公 示
平顶山市新华区和平路小区2号楼东单元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权证字第060100715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方收召、姚秋红。姚秋红于2012年12月3日死亡。现方收召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意义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