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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便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7

        

 

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东段南湛河区财政局2号楼西单元4层西户的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王跃生,王跃生于2019年11月16日死亡。现刘便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卫东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375-258926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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