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风玲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7
公 示
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路北东方星河湾1#商住楼东1单元22层1-2204号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10400201103110002)的所有权人为马风玲,配偶朱永长于2017年7月2日死亡。现马风玲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以予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