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先非公证继承
发布日期:2021-01-26
公 示
平顶山市新华区(区)新华区曙光街50号院2号楼3单元西户(不动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0101008945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王炳欣。王炳欣于2020年11月06日死亡。现刘荣先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意义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