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翼飞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邓翼飞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西苑安居新村9号楼2单元2楼东户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17)豫0411执173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2017)豫0411执173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平房证字第F20080700941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