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书丽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赵书丽、翟耀迪所有的位于新华区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百合金山01-1区3号楼1单元16层1601号,不动产证书号:0026849号,现依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0)豫0402执166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2020)豫0402执16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证书号:002684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