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笑凯、寇大夏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30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谷笑凯、寇大夏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路北人行院5号楼3单元5层西户的不动产,房产证号: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1266号,现依据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0)豫0403执744号《执行裁定书》及(2020)豫0403执7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1266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