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宗玉、陶秋红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30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付宗玉、陶秋红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经二路南段路东建业森林半岛16号楼东1单元4-5层西户的不动产,房产证号:新城12000635号,现依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0)豫0402执恢10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2020)豫0402执恢1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新城12000635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