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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国土资〔2014〕108号

发布日期:2014-06-19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整合执法监察力量,有效破解执法难题,不断开创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新局面,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市局成立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再培同志担任,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土地执法领导小组、矿产资源执法领导小组两个专项小组。

土地执法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朱国占同志担任,国土资源执法支队、规划科、地籍科、用地科、利用科、耕保科、监察室、执法监察科(信访科)、法制科、警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矿产资源执法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世杰同志担任,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储量科、开发科、监察室、执法监察科(信访科)、法制科、警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研究处理重大疑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每季度召开会议,研判国土资源执法形势,研究分析执法案件的进展和处置情况,重点对清查出的中心城区土地违法遗留问题拿出处置意见,并报局长办公会和市政府领导。

(三)、整合力量,明确主要成员单位责任。国土资源执法支队、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违法案件的办理进行跟踪督导;对新发生违法案件要做到立案及时、处置快速,对案件办理过程实行跟踪督办,坚决做到按期结案。对超期案件,市局要向所属办案单位下达催办通知,督促尽快办理,此项工作责任人为刘飞、谢国生。对信访问题中涉及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由执法监察科(信访科)负责及时向相关单位移送,并督促案件查办直至有处理结果为止,此项工作责任人为周福利。每季度由法规科汇总本季度发

案数量、案件种类,建立台账,对违法成因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向局领导汇报(当前主要是市中心城区土地违法案件),此项工作责任人为张文杰。警察大队参与动态巡查,制止违法行为,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向执法机构提供违法线索和立案原始材料,用刑事手段快速打击违法者,此项工作责任人为孙德胜。

(四)、加强协调,督促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鉴于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有时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材料或提出处理意见,因此,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土地执法专项领导小组、矿产资源执法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可将涉及国土资源执法的上级来文或有关报件签到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要及时提供有关事实和依据,并形成书面答复材料及时回复,由执法部门根据回复材料按程序处理,确保在国土资源执法环节各部门实现无缝对接,以此推动和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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