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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平国土资〔2014〕90号

发布日期:2014-05-28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局属各分局: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4〕12号)精神,为强化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的沟通交流,全面掌握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指导推动工作。现就加强卫片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简报制度

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市政府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编发工作简报,下发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继续完善落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简报制度,及时反映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

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半月报制度

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启动,为及时了解各县(市、区)工作进展,相互沟通、交流情况,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于每月10日、23日中午12: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局卫片办公室报送以下内容:一是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工作中好的做法;三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工作建议(半月报格式见附件)。各县(市、区)报送的半月报须经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半月报上报时间自2014年6月23日起,至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

第1期半月报重点反映以下内容:一是县(市、区)政府下发通知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情况;二是县(市、区)动员部署情况;三是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四是县(市、区)委、政府领导对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批示情况。

三、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专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卫片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中如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

问题,自身解决不了的,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局可即时向市政府、市局进行专题报告。专报经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红头文件上报。

四、文件信息备案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局为部署推动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的通知、方案及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编发的简报、信息等材料,要及时上报市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对各县(市、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办公室将予以编发简报,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系制度

各单位在6月23日上报半月报时,同时上报县(市、区)国土资源局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半月报报送人和卫片信息系统输入上报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邮箱、传真号码等。市局有关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及相关政策文件,除通过正式渠道下发各单位外,必要时都将及时放置到市卫片办公室邮箱共享,请各县(市、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联系人和卫片信息系统输入上报人及时查看、下载,并把相关情况报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以便按要求认真执行。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限、内容、格式报送相关信息,以便汇总上报省厅。市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将对各县

(市、区)报送的半月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作为卫片工作检查验收和市局年终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对不按时上报,影响全市卫片执法有关工作开展的,市局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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