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变化五——工作要求发生了变化

发布日期:2012-05-29

新要求之一:强化数据校核

国土资源部将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有关数据进行校核,主要表现在:

一是提取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将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备案的用地审批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将地方填报的用地批准信息与监管平台中的审批信息不一致的地块,提取出来作为土地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二是审核地方上报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在卫片数据上报后,国土资源部将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批少用多”、“批东用西”或伪造批文信息等情况。

三是进一步完善“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关于“查”的有关信息。

对于一些用地批文还没有在国土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备案的地块,国土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中没有相应批准信息的图斑,将作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开展执法检查。各地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用地审批、矿产资源审批信息报部备案工作,尚未报备或报备信息不全的,要抓紧向国土资源部报备或补充报备相关信息。

另外也要加强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等涉及的用地手续报备工作。

新要求之二:严格数据上报

对于数据上报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将审核、纠正。

一是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二是优化工作程序,严格检查验收。2011年度在地方初报数据后,国土资源部将组织审核。审核时将采用人工抽查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意见将反馈给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

三是完善卫片信息系统,加强填报控制和自动审核。与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完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拓展网络带宽,提升服务器性能,优化系统功能。适当分散数据上报时间,缓解系统压力。进一步增强信息系统数据填报的逻辑控制和自动审核功能,对必填项予以提示,提高数据填报的准确性。

四是数据正式上报后,不能修改、调整。为督促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肃认真的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工作,《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数据上报须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之所以这么要求,一是为强化工作责任,二是避免以前出现的人为因素,防止弄虚作假。

新要求之三:严肃查处整改

    针对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个别地方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和拆除复耕不到位的问题,在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将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是早介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有关处室将提早介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大面积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组织进行核查,选取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二是及时跟进。在各地上报数据后,通过部级督查或部署实地抽查,重点核实拆除复耕、查处是否到位情况,督促整改、查处到位。另外,在验收工作中,将加大对查处整改、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的检查、审核力度。对发现弄虚作假、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