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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土地违法用地专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16-11-29

    为稳步推进土地违法用地整改工作,11月8日,卫东区土地违法用地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在区三楼会议室召开。区违法用地整改副指挥长、副区长陈延辉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违法用地整改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时,提出七项要求。

    一是拆除工作实行日报制。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日下午5时前将工作进度报区违法用地整改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于11月13日前上报自行拆除、清理复垦完毕图斑认定表;对未拆除的图斑,拟定强制拆除时间表,由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区违法用地整改指挥部办公室。

    二是加快认定拆除范围。各街道办事处及所辖行政村于2016年11月20日前对农村住宅一户一宅情况进行认定,逾期不认定的列入拆除范围。对列入拆除范围的,11月23日前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

    三是实行自行拆除与集中拆除相结合。各办事处能自行组织拆除的要自行组织拆除,如不能自行组织拆除的要及时报区违法用地整改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组织集中拆除。        

    四是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区国土、规划、住建部门和“双违”整治办公室负责印制拆除通告、通知;各街道办事处、村组负责张贴拆除通告,配合各有关部门将拆除通知送达当事人,于2016年11月9日上午12时前送达完毕并将情况反馈区违法用地整改指挥部办公室。

    五是加快补办用地手续。对拟补办用地手续的,由卫东国土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办理,2016年11月20日前未能补办的,由区违法用地整改指挥部办公室统计后反馈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

    六是实行每周排名制。区违法用地整改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对各街道办事处补办用地手续和拆除图斑完成比例进行排序,及时反馈区政府有关领导并通知各相关单位。

    七是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对排序后三名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截止目前,已印发区人民政府通告200余份,在主要街道张贴。对拆除对象由区“双违”办、国土分局、住建局、规划分局四家联合送达法律文书,并且不实耕地6宗已全部清理完完毕,卫片执法涉及到土地的清理一宗。

    下一步,区违法用地整改指挥部办公室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加大整改力度。一是已清理未复耕的土地,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抓紧时间组织复耕。二是没有自行拆除的土地,按规定时间转入集中拆除阶段,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拟定出拆除计划,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卫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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