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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单位负责人谈工作思路之四

路春阳:以创新为引领,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发布日期:2016-04-21

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后,耕保科立即组织科室人员对梁局长讲话进行了集中学习,并结合2016年的工作部署,反复讨论,提出了新思路,制定了落实新举措。

一、工作新思路

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以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为切入点,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71号文件精神,保红线、保发展。

二、工作新举措

(一)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举办二次业务培训,系统学习省厅耕保处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系统认真学习省政府﹝2015﹞71号文件,提高政策水平,规范工作办理行为。组织一次县区局到新乡、永城学习外地项目整理、管理经验,提高我市土地整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组织科里人员学习省厅制定的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指导文件,为搞好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奠定基础。

(二)多措并举,严格保护好耕地。一是3月份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书,落实保护责任。二是实行管控性保护,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导向作用。编制、修订与土地相关规划,要首先考虑保护耕地,严禁突破土地规划确定的范围占用耕地,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违反土地规划随意选址占用耕地。对补充耕地储备不足、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不落实、土地利用粗放浪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突出的地方,相应减少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实行约束性保护,严格划定县域永久基本农田。按照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时间要求,12月底前完成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足额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农户,建立保护图表册,建设基本农田数据库;四是实行补救性保护,强化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强化耕地谁占谁补的法定责任,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要求,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五是实行惩治性保护,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建立耕地保护与违法占地查处联动机制。根据每季度各县(市、区)违法占地处理情况,对大量违法占用耕地的县(市、区)将停配占补平衡指标,停办农用地转用手续。六是实行倒逼性保护,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减少耕地占用。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努力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各类项目选址经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耕地的,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各类土地使用标准,提高节约集约程度,减少占用耕地。可能造成耕地污染的建设项目,选址时原则上要远离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大力盘活闲置用地,充分利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市土地二次开发利用,鼓励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缓解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七是实行建设性保护,有效开展土地整治。统筹土地整治工作,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规模相当的土地整治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已整治完成的耕地要纳入基本农田进行管理。

(三)细化管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制定《平顶山市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办理》。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耕地质量等别认定报告(必须为省厅利用处备案的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将各个质量等别耕地分别按照市40%、县(市)60%的比例划入市本级、县(市)级补充耕地指标库,由市、县(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分别管理使用。把有限的指标保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公益设施建设,从严控制占补平衡指标合理调配。市局的40%满足于中心城区分局使用,调配县与县的指标搭好桥,充分发挥调控作用。建立指标使用台账,做好微观控制。

(四)强力推动土地规模整治项目,提高粮食产量。3月底完成舞钢、鲁山12万亩规模整治项目的评审和立项工作。加快项目组织实施,从严管理,确保按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调查摸底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备资源,谋划编制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案。

(五)强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提供占补平衡指标。

对宝丰、鲁山、舞钢和郏县等县区的6个补充耕地项目进行集中评审,争取项目早日立项,进入省厅项目建设库,早日实施。根据后备资源调查结果,结合各县的实际情况,3月份以市政府名义下达2016年补充耕地整治任务,并确保完成。

(六)认真做好农转用土地报批,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理审核内容,把“听证、告知”等环节放到县局备案,减少审核事项。组织一次报卷评审现场会,规范卷宗质量,加快办理速度。重点审查规划、执法、地籍环节,确保报件质量。

(七)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干干净净做事。规规矩矩办事,科里的所有人员保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不接受服务对象赠送土特产。对县区局要求的办理事项实行限期办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达到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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