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丁长春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党组(党委),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党总支、),局机关各党支部:
在建党93周年之际,《中国国土资源报》一版头条以《把忠诚铭刻在大地上》为题,长篇报道了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丁长春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丁长春,1966年3月出生,回族,中共党员,河南博爱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进入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先后担任焦作市中站区土地分局副局长、焦作市土地评估事务所所长、焦作市土地局建设用地科副科长、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用地与耕地保护科科长等职务,2008年6月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12月兼任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党支部书记(正处级)。2014年4月2日11时10分,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8岁。 丁长春同志是我党的一名优秀党员,是国土资源系统的一名优秀干部,他为民服务、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多次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焦作市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他英年早逝,使我们失去了一名好同志、好党员、好干部。为弘扬丁长春同志的优良品德和高尚精神,根据省厅党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向丁长春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他勤学苦研、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丁长春同志注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长于思考、积极探索、学以致用,善于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在他看来“国土业务学不精,就不算合格国土人”,他结合焦作实际,参与研究制定了具有焦作特色的一系列国土资源管理举措,被人们称为“读书迷”、“智囊星”和国土资源业务“问不倒”。
学习他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的工作态度。丁长春同志从事国土资源工作23年,先后在10多个岗位任职,一直坚持事业高于一切,一心扑在工作上。主抓“双保”工作,连续两年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双保工程”先进单位;主抓黄河滩区土地开发工作,为焦作市拓展了12 万余亩的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空间,多次受到焦作市委市政府表扬。面对困难时,敢于迎难而上,不怕吃苦出力,敢于负责。为推动焦作市经济转型发展,建设“生态焦作、美丽焦作”,牵头争取国家和省投资2亿多元,推进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组织完成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布展方案及施工图的编制工作,自去年以来,他每周都要去工地上转一圈,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学习他严于律己、操守如山的优良作风。丁长春同志一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始终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正确看待手中权力,时刻告诫自己操守重如山,坚持按原则、按程序办事,秉公用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分管土地工作中,为全市申报用地16万亩,但父母在老家住的依然是上世纪70年代的房子,他从未找村里解决过宅基地问题。坚持“不办公事不用公车”,坚决拒绝服务对象请客送礼,从自身做起抵制“四风”,以实际行动弘扬优良作风。
学习他德行为先、勤政为民的高尚品格。丁长春同志为人正直,真诚豪爽,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热爱家庭;视同事如兄弟,工作上帮助,生活上关心;在博爱老家,“不带笑容不说话,不唤大娘大爷不开口”。自觉践行守土为民利民的宗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首先考虑群众利益,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国土资源工作的唯一标尺。坚持讲原则,决不干叫群众戳脊梁骨的事,注意倾听群众意见,处处为群众着想,不仅把事办成,更把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好宣传学习丁长春同志活动,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开展向丁长春同志学习活动,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守为民务实清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与干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精通业务、尽心尽责、乐于奉献,履行好岗位职责;要与国土资源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习力、凝聚战斗力、增强执行力;要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结合起来,自觉做到“守土尽责、依法行政、务实创新、廉洁高效”,夯实思想道德基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真心实意为人民,脚踏实地干工作,为不断开创我市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做出贡献。
二0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