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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途“老马”传真经

----卫东分局法制培训侧记

发布日期:2017-07-31

 “有了执法口诀,以后执起法来,心里可就有数了。”一位从事执法的工作人员说。“马局长的记忆力真好,也不用稿子,哪一年哪一号文件第几条第几款,记得清清楚楚。”一位年轻的同志由衷的赞叹道。“这一回可算学到了真经,还有这么多有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没有学到,不加把劲儿,还真的不行。”一位班子成员说。

7月27日上午,卫东分局邀请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银杰同志到该局进行法制培训,分局国土所全体人员、耕保、规划、地籍、利用、法制等部门负责人近40人参加了培训。

马银杰主管全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只有一年多,但他勤于学习,善于研究,对法律法规做到了烂熟于心,迅速成为了这方面的行家里手。马银杰强调,我们国家现在是法治社会,“法无职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做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弄清楚自己的位置,站好位,不错位,不漏位,不越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应该做什么,已经做了什么,哪些方面没有做到位,才能履职尽责,不失职渎职。他结合《公务员法》、《党章》、《党员追责条例》、《党员处分条例》,系统讲解了一名党员干部应该遵守什么法律和组织原则。结合建东国际和鲁山敬老院2个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国土部门在土地执法和监管方面具体应该做到哪些方面,才算履职到位。结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铁路、公路、河道、湿地、水利相关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讲解如何厘清职责,加强沟通,汇集合力,实施共同责任。对于热点难点宅基地问题,他将建国至今有关宅基地方面的政策一一为大家进行了介绍。为了方便记忆,他花费了大量精力,编制了数十条顺口溜,比如关于土地监管方面,他提出“土地出转有规定,合同民事记心中。利用条件六大块,自责他责要分清。时间期限不可忘,定准位置按法行。用途闲置细监管,其他有变函说明。土地转让法规明,初次条件要弄清。再次转让市场化,合同效力属“合同”。《物权法》规第九条,法律保护必“变更”。关于土地执法,他提出“大道至简,执法不难。分清类别,及时查办。涉刑移交,它责(其他部门职责)发函;上报政府,下催乡办(乡镇或办事处)。当时(发现)制止,上报三天(重大案件);二月处罚(六十天处罚时间),三月交完(财政实物移交九十天)。听证催告,不可省减;时间签发,衔接完善。弄虚作假,千万不敢;细微末节,程序走完。失职渎职,均有责担;在位尽心,没有忧患。”顺口溜将土地执法与监管的要点与时间要求巧妙地串在一起,既琅琅上口,又方便记忆,简洁明快,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马银杰同志如一匹“识途”的老马,将自己长期学习研究的“真金白银”毫无保留地分享,让参会人员理清了工作头绪,明确了学习方向,树立了工作信心,增强了努力学习工作的紧迫性和积极性,感觉受益匪浅。法制培训会将近中午十二点结束,大家还都意犹未尽。

卫东分局  崔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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