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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国土资党文〔2015〕108号

发布日期:2015-11-19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各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协调推 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的重大举措。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 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对落实 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作出安排部署。国土资源对经济 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国土建设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 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根据《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国土资 党发〔2015〕30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法治国土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 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 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 护国土资源安全,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国 土资源法治保障。

(二) 总体目标。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国 土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执法监 督,建设与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依法治省相适应的国土资源法治体 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国土资 源管理体系,执法严明、勤政廉洁、敢于担当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三)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河南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把依法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重点, 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 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贯彻到法治国土建设全过程。

二、完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体系

(四) 严守立法原则和程序。严格执行《立法法》,遵守立法权 限规定。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不得突破法律法规规定。 在立法工作中,要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充分听取基层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清理制度。制 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的程序。

(五)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建立健全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 的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加强资源规划、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 发和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利用规划 等重点法规规章的制定。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 的修改情况,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配合省人大对河南省实施

《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进行修改, 推进两个“实施办法”的立法进程。

(六) 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 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的“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编纂并开展后评估工作。规 范性文件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制定机关通过本级人民政 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 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县级以上地 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本 级人民政府。

(七)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上位法已经修改的, 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上位法未作出规定的,要根据 工作需要积极开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坚持立法和改革决 策相衔接。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 行,改革试点内容涉及或者突破法律规定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取 得授权。坚持按法定授权慎重稳妥推进长垣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改革试点,及时把试点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

三、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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