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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中秋、国庆期间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等节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8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地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若干意见,坚决刹住赠送收受土特产品及节礼等不正之风,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现就双节期间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严禁全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名义向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土特产品等节礼。

严禁全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名义收受下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土特产品等节礼。

严禁全系统各单位公款购买和在机关内部分发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将月饼等节礼带入和带出办公楼。

市局机关要发挥领导机关的示范作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各级机关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意见,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等节礼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点名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赠送收受土特产品违纪行为的单位,对当事人先停职、后处理,还要追究一把手领导责任。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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