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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年度考核和责任目标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通知

平国土资〔2014〕5号

发布日期:2014-01-12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掌握全系统2013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局管干部工作表现情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2014年元月上旬,组织对全系统各单位进行综合年度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全面、深入的原则,严格程序,注重实绩,全面了解各单位2013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深层次考察班子和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局管干部的德才表现、综合能力及工作实绩实事求是的考核评价,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考核工作安排

(一)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分局)的考核

1、责任目标考核

(1)考核内容

根据市局2013年度下达的责任目标,对照《2013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细则》,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认定评分。

(2)考核程序

一是自查自评。县(市、区)局要逐项对照年度责任目标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撰写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班子、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是组织考核。市局考核组将赴各县(市、区)进行实地考核,组织召开考核大会(与述职述廉大会一并召开)。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2013年度责任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可与述职述廉报告形成一个综合性材料)。同时,被考核单位要在考核期间将自查报告、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一并提交考核组。

三是查验资料。被考核单位要按照市局《考核细则》的要求,逐项逐条提供详实、准确的被查资料。若在查验时未能及时提供考核资料的,视为未完成本项工作。考核组要根据市局下发的考核细则,认真查验,不准降低标准,不准给人情分。考核组查验人员要对查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四是现场核查。在查验过程中,需现场查验的,查验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到现场进行核查。

五是优秀测评。考核组将组织市局党组成员、机关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对各县(市、区)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优秀测评(其中,6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评出3个优秀、5个局属分局评出2个优秀、3个地矿局评出1个优秀)。优秀测评得票数将按百分率换算后,折算为30%的分值(其中,市局党组成员占20%,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占10%),纳入目标考核总分值。

六是初步评定。考核组综合自查自评、查验资料、现场核查和优秀测评等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评分,作出目标完成情况的初步考核评价。

2、干部年度考核

(1)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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