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3年我局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始终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工作上遵循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就半年来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调整组织领导,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为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委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一。一是切实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班子的调整,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人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再培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丁玉萍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富同志担任,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下进行。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以我局开展的创建“五型团队”活动为契机,在“学习型团队”的工作基础上,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市第八次党代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大家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
二、立足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增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根据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认真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了指导思想明确、公开原则明确、公开对象明确和公开内容明确,保证了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公开的内容,确定了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务、政务)等六方面的重点内容,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中心工作方面,突出公开局党组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讨论决定的国土资源改革发展计划、调整职能职责等涉及单位发展的重大决策。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体活动安排,党员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优秀党员评选等。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会后制定整改措施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作风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收入、财产情况;执行公务用车、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的情况等。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二是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信息、工作动态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局公开的,利用单位公开栏、电子屏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开;可向全市公开的,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是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事项、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关股室或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注意收集、整理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在公开时限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实行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示一次;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某项工作或活动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等,进行逐段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党员考核、评选上级表彰优秀报前公示等,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采取再次公开。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公开效果明显,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从根本上得到了转变,从而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一方面可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另一方面,也做到了重大事项党内先通报、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要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实施党内先发动,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了党员参与单位事务的主观能动性。
(二)促进了党内决策的公正性。实行党务公开,推行党员发展、干部推荐、先进评比等方面的事前公示,促使党组织及其成员从党心、民心、公心出发,公正议事,公平处事。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