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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民主评议科长活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1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优化办《关于印发〈民主评议市直部门“百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共有16个科室、二级机构被确定为参评单位,为切实做好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市对42个单位184个科室、二级机构(含科长、二级机构负责人,简称百名科长)进行社会满意度评议。

我局共有16个单位参评,被初步确定为民主评议对象:法规科、地籍科、用地科、利用科、开发科、执法队、稽查队、征收办、新华土地分局、新华地矿局、卫东土地分局、卫东地矿局、湛河土地分局、湛河地矿局、开发区土地分局、新城区土地分局。

二、评议内容

    ()服务态度。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办事效率。办理公务是否及时、高效,办事程序是否公开、简化,有无推诿扯皮、搪塞应付等现象。

    ()工作作风。对待工作是否细心、认真,是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是否存在作风拖拉、漂浮等现象。

    ()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和涉企“四乱”行为。

    三、评议办法

市优化办统一组织,采取问卷调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分办法:综合得分=问卷调查得分一日常监督扣分。

四、时间安排

本次评议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自查自纠(11月份)。各参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评议内容,组织人员认真查找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第二阶段:问卷调查,评议打分(121日至20)。市优化办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选取300家企业抽调800名评议代表并从市内10个市场中抽选200名个体工商户,分头开展问卷调查。

第三阶段:综合统计,评定结果(1221日至31)。由专业人员对调查问卷进行统一拆封、统一录入;市优化办组织有关部门及部分评议代表现场全程监督。根据问卷得分及日常监督扣分汇总出综合得分,并评出名次。

五、评议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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