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 “百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市直部门(单位)开展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对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科长(含二级机构负责人,简称百名科长)进行社会满意度评议。现就我局开展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公务员素质为核心,以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为标准,以解决“中梗阻”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着力建设法制政府、诚信政府和服务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
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我局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由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评议对象
由市优化办会同市编办依据市直单位“三定”方案的规定,重点选出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担负执法、收费、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和对外形象的机关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本次评议,初步确定我市42个单位的184个科室、二级机构参评。我局16个单位法规科、地籍科、用地科、利用科、开发科、执法队、稽查队、征收办、新华土地分局、新华地矿局、卫东土地分局、卫东地矿局、湛河土地分局、湛河地矿局、开发区土地分局、新城区土地分局及其负责人为评议对象。
四、评议内容
(一)服务态度。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办事效率。办理公务是否及时、高效,办事程序是否公开、简化,有无推诿扯皮、搪塞应付等现象。
(三)工作作风。对待工作是否细心、认真,是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是否存在作风拖拉、漂浮等现象。
(四)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和涉企“四乱”行为。
五、评议办法
采取问卷调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分办法:综合得分=问卷调查得分-日常监督扣分。
(一)问卷调查
由市优化办组织向评议代表发放《民主评议市直“百名科长”调查表》,按照四项评议内容,综合评定得分。评议代表由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组成,其中,企业代表800人,个体工商户代表200人,共计1000人。问卷调查总体评价分四个档次: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计分办法:问卷调查得分=(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80+不满意票数*O)/(有效票总数-不了解票数)
(二)日常监督
1、由市优化办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市优化环境投诉中心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情况、市“两转两提”督察组督察检查情况,对各参评科长及所在科室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扣除相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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