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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2008-11-21

根据省厅和市纠风办反馈给我局的24条群众意见和建议,我们仔细分析、梳理和归纳,制定了整改措施,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意见建议的基本情况

2008年群众意见建议共24条,鲁山县国土资源局8条,宝丰县国土资源局7条,汝州市土地局4条,郏县国土资源局3条,舞钢市国土资源局1条,新华土地分局1条(服务好),实为23条。在18个地市中排名第10位,在群众推荐重点评议单位排名中位居第5位。汝州市土地局被确定为重点整改单位。

二、明确责任,制定措施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整改工作,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地矿)局,直属分局一把手和纪检组长参加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整改工作会议,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正视问题,端正态度,认真加以整改。对群众提出的共性问题,要制定具体过硬的整改措施,建立纠建并举、惩防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群众提出的个性问题,要拿出具体解决意见,逐条逐件研究解决,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办结后要向当事人反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特别是群众意见建议相对突出的重点县(市、区),我们加强了对其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三、整改情况

各单位对群众意见建议,深刻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汝州市土地局整改情况

汝州市土地局今年被确定为重点整改单位,群众意见建议共4条,均是反映无证私自建房问题。汝州市土地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制定依法查处无证建私房工作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对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

1、产生的主要原因

(1)、由于历史原因造成遗留土地方面问题较多,过去实行“多头管理”,批准手续五花八门,如现在一些城中村的部分村民及村委会受利益驱使,在原集体土地上搞建设,存在违法占地现象,而目前市区很多新增建设用地,都是经过政府批准或经过公开招、拍、挂等方式取得,有合法用地手续,但部分群众对此情况不是很了解;

(2)、政策导向问题:一是汝州市曾制定过“百里经济长廊”鼓励商户沿国道两侧建造门市房发展经济,在利益的驱使下,用地单位和个人不经批准就圈占土地,形成了大批违法占地行为;二是村村通工程、高速路建设大量毁坏耕地,依照法律应予查处,但由于处罚对象不明确,处罚措施无法落实;三是违法占地行为执行难。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局仅仅只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涉及触犯刑法、违规、违纪等行政处罚的落实则有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四是行政处罚中方法不得当。例如对农村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中,大部分以罚代法,而且只处罚违法用地户,放松了对乡(镇)、村、组的处罚以及对人的处理,造成了部分乡、村、组干部失去法律约束,明目张胆地私打乱批宅基地,借机敛财;五是重点企业大部分存在违法占地行为,重点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支柱,对其违法占地行为不依法查处,就不能保护部分农民的利益,如果对其查处,势必影响到企业甚至全市经济发展,因此关系很难协调,处理不当的话容易引发多方矛盾。

(3)、体制不健全,造成土地管理的漏洞。在全市乡所未上划之前,各个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土地管理工作,土地管理部门只是在业务上指导他们合理合法用地,没有行政强制权,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乡级人民政府为了完成所谓的政绩、经济管理等目标,就存在一些粗放用地的现象,不但不能履行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地、依法管理土地的职能,相反以创收为目的,默许、纵容、甚止参与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4)、管理上需要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业务水平不高,工作方法过于简单,调查取证工作不够深入,服务态度方面也存在不足,没有达到让服务对象满意的目的。

2、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教育。要定期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全市执法队伍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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