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政风行风建设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1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纠风办和省厅《关于集中开展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使我局政风行风整改工作和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成效,现就政风行风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行风建设领导分包负责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实行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负责制。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除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的局属事业单位和市局科室的行风建设负责外,还对市辖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地矿局)局、分局的行风建设负责,同时作为局领导跟踪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局领导班子成员行风建设分包负责单位
李 广:全系统各单位
贾中志:宝丰县国土资源局
李书榜:新华地矿局、卫东地矿局、湛河地矿局
袁国钦:舞钢市国土资源局
孟宪友:新华土地分局、卫东土地分局、湛河土地分局
段松泉:汝州土地局、汝州地矿局
王万京:新城区土地分局、石龙区国土资源局
贾鲁生:郏县国土资源局
王建民: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朱国占:叶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