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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职能办实事办好事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08-11-21

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根据省、市纠风办和省厅政风行风建设总体部署及全市2008年纠风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立足单位职能和服务项目,我们继续深入开展了“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积极行动,认真开展工作,共为社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涉及7个方面20余项内容。现将我局对照职能办实事办好事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任务,责任到位。

按照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指导思想、重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把任务分解到了具体科室,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同时把《方案》及时在网络上进行公示,使全社会都了解我们近期开展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不断加深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办实事办好事活动。

根据我局“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特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办实事办好事活动。

(一)认真做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内部纠错功能,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对当事人下发的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的权利,并标明复议的时间和受理部门。二是及时受理。对基本要件齐全的复议申请,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对口头申请的复议案件,协助整理复议申请,决不让群众多跑冤枉路。三是发挥内部纠错功能。把行政复议案件做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一种有效监督措施,从处罚内容到程序,从处罚事实到法律适用依据都从严,从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耐心解释。复议案件无论是撤销还是维持,都依法依规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清楚,做到心服口服,真正体现依法行政,有错必纠和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今年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一起引起行政诉讼,保证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严格土地审批,按照中央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前期论证。凡属在我市的重点项目,我们争取做到早参与,主动服务。在项目论证阶段不仅提供项目设计单位所需要的有关国土资源资料、图件,而且及时给用地单位讲解土地政策,使用地单位理解和明白用地审批的有关内容和环节。二是对一些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我们固定专人,提前建立专项宗地档案,经常与项目中负责土地的同志建立热线联系,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防止项目单位走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损失。三是向用地单位及时送达《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函》和《用地单位明白书》,告知相关用地法律法规政策及用地需要准备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既防止用地单位在项目用地批准前产生未批先占等违法用地现象,又保证一旦条件具备,及时快速上报用地报件。同时注意加强上下级联系和内部协调沟通,加快重点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进度。截止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平顶山第二发电厂一期2×900MW工程项目前期的勘测定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告知等征地前期工作。四是在征地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土地征用程序组织上报材料,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出发,首先是加大了征地前期与被征地单位的协商力度,以满足被征地单位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明确了土地补偿费分配比例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极大限度的满足农民的需求。其次认真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我们在接到审批机关的用地批文后10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告知拟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四至范围、权属、补偿标准等,要求被征地单位持土地所有权证件、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到土地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复核,之后由土地部门拟定“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求被征地群众对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意见,无异议后,将“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上报县或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配合农业、民政等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以确保失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严格国有土地出让,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一是建立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通过设立固定场所,健全交易规则,提供相关服务,形成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对所有交易信息、交易程序、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为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创造良好的市场程序,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为土地使用的交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土地使用的交易28宗土地,交易金额27521.3665万元。二是在我局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截至目前完成招拍挂土地15宗,面积46.47公顷,成交金额24889.4334万元。三是拟定平顶山市土地出让计划,做到全程完全公开透明,整个程序完全公开、公平、公正。四是积极为改制企业排忧解难,结合各个企业的不同特点,为其早日办理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手续。完成深展工贸、鹤翔制线、市公共交通公司、市联运公司、鹰达商务公司等5宗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处置,共处置土地4.566公顷,盘活土地资产1212.9944万元。

(四)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一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提高土地质量,坚持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2008年我市正在组织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4个,分别宝丰肖旗项目、鲁山张良项目、舞钢栆林项目和叶县廉村项目,总规模7721.8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50公顷。现该批项目正在组织招投标和施工前准备工作。近日可组织施工。市级土地整理项目3个,分别叶县大来庄项目、鲁山韩信项目、卫东蒲城店项目,总规模305.1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2公顷。通过田、水、路、林综合改造,把小块地并为大块地,逐步改善耕作条件,稳步增加基本农田数量,提高了基本农田质量。项目区内田成方、路成网、井配套、林成行,可使耕地每年亩产增加达100公斤,每年增加农民收入达600余万元。现该批项目中卫东蒲城店项目已经开工,叶县大来庄项目、鲁山韩信项目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招标后组织施工。二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确保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27.03万公顷以上。2008年我市投资21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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