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职工饮酒行为 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发布日期:2008-07-15
规范职工饮酒行为 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保障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于近期出台了《关于严禁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通知(试行)》,对全局工作人员饮酒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全局的干部职工要提高执行饮酒规定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如发现有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饮酒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二次停止工作,是中层干部的就地免职;对情节严重或顶撞检查人员的,在宝丰国土资源网上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