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严格,八不准”
发布日期:2008-07-15
郏县国土资源局采取措施强化政风行风建设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郏县国土资源局出台“八严格,八不准”规定。一是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放松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不准出现任何违反禁令和措施的情况。三是严格工作纪律,不准工作期间从事与公务无关的玩游戏、炒股等活动和工作日中午饮酒。四是严格规范公务行为,不准不作为、乱作为或耍特权、抖威风、对群众或管理对象“冷、硬、横、推”;五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准乱收费、收费不开票或多收少开等行为。六是严格车辆管理,不准动用公务车辆进行婚丧嫁娶和在酒店、茶馆或娱乐场所进行非公务活动。七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不准以权谋私,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参与办矿或支持违法采矿行为。八是严格财经纪律,不准铺张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