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8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2012]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要充分结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一把手要亲自部署,认真贯彻执行。
二、积极参加节前集中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治理整
顿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
好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