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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平整复垦土地目标

发布日期:2008-07-01

已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平整复垦土地目标

    注:按《方案》要求,所有应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必须在10月31日前平整复垦到位,上列目标为各单位平整复垦数量的最低限,超额完成为最好。其它目标以《方案》和责任目标书为准。

 

县(市)区

已拆除窑厂数

(个)

应整理土地面积

(亩)

2006年已复垦整理土地面积(亩)

2007年应复垦整理土地面积(亩)

汝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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