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宣传和落实宪法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知识。2020年12月4日上午,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要求,我局在市区鹰城广场举行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七五’普法工作成就”、“疫情防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宣传现场,我局悬挂横幅3条,摆放宣传展板9块,设立咨询台2个,接受民众咨询20余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页和宣传册500百余份。在我局组织开展了“宪法进机关”等活动,在办公楼悬挂法制思想和宪法宣传标语3条,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同时,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也竞相组织开展了法制思想和宪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