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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45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平国土资〔2014〕56号

发布日期:2014-04-06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地矿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今年4月22日是第45个世界地球日,按照省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地球日的宣传主题是“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各单位举办活动时,统一使用该主题。

二、时间安排和内容 

时间安排:从4月20日开始,至4月26日结束。

宣传内容:根据宣传主题,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建设绿色矿山、保护地质(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向公众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推广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宣传形式和责任分工

市局本次宣传活动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局法制科、规划科、地环科、信息中心、碑园管理处配合开展。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地矿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设立主题宣传活动站。4月22日当天,在市地质纪念碑设立主题宣传活动站,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办公室负责展板、横幅、宣传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和制作工作,负责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法制科负责现场解答市民关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咨询。规划科和地环科分别负责提供宣传展板资料,现场解答市民咨询的土地业务和矿产业务。碑园管理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二)开展短信宣传。将第45个世界地球日宣传主题以短信的形式,向市主要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发布。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开展网络宣传。在本局网站开设“地球日”主题专版,发布宣传动态和相关知识。信息中心负责网页内容的收集整理和制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地矿局)要将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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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态、图片及时提供信息中心使用。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层面。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结合实际,丰富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在开展好宣传活动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不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性庆祝纪念活动,活动场面要简朴大方,活动内容要尽可能充实,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效益。要认真细致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三)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或单位的活动情况,于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市局办公室。各单位如需征订宣传资料,请自行与省厅《资源导刊》杂志社联系(文件附后)。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2633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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