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源部将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就《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的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在会上强调了土地供应的五项措施,强调重点清查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情况,并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一)建立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跟踪督查制度。大企业是指行业内排名靠前且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企业。大地块是指单宗供地规模超过一定规模(达到规定标准80%)的地块。大企业和大地块的开发建设情况,对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这类项目能否按期开、竣工形成有效供给,直接关系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
(二)重点清查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情况。一方面,整体推进,要求各地清理涉及大房企、大地块的出让合同,对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未按期交地、未按期开竣工、土地闲置、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等违规违约情况的项目进行清查处置。属于企业责任的,要约谈相关企业,提出具体有效的督促整改措施;属于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任的,要积极协调尽早解决。另一方面,突出重点,要求“市场异动三类城市”对全部未竣工住宅和商服用地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和梳理,清查结果及时上报。
(三)加强房地产用地履约的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本地区的房地产企业诚信系统,将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企业,列入诚信风险企业名单,提高诚信风险等级。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供地前,要严格审查参加竞买的企业情况,对存在诚信风险的应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
(四)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闲置房地产用地1.1万公顷,其中,闲置住宅用地7461公顷。下一步,各地要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清理闲置土地,严格按程序及时调查、认定和处置。
(五)调查违规供地和违约房地产用地,促进市场运行规范有序。
最后廖永林表示,今后,国土资源部还将继续对监测发现和媒体报道的重点地块开展公开核查督办工作,促进土地供应方、土地竞买方规范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