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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购买退烧药物必须实名登记

发布日期:2020-02-10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广、能够早期发现病人的作用,2月10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工作通知,全市购买退烧药物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做好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市所有药店进行规范,凡是购买退烧药物的,必须详细登记购买者本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和实际居住地址,并对手机号现场进行验证,确定属实方可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的药店从严从重处罚。提醒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做好购药登记验证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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