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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1号)

发布日期:2020-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交通工具传播途径,现公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9日零时起,全市所有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车、农村客运、城乡公交、旅游包车全部暂停营运,已售票的,客运站无条件全额退票。中心城区城市公交、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全部暂时停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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