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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助企服务措施再升级 免收企业间非住宅转移登记费

发布日期:2021-11-29

2021年11月24日,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关于在市辖区范围内实施企业间非住宅转移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平自然资〔2021〕145号),《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市辖区(不含石龙区)范围涉及企业间非住宅不动产转移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免收相应登记费。

据了解,在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我市二级指标不动产登记办理成本(企业间非住宅转移登记费550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距省内最佳实践仍存在一定压缩空间。市局党组对于该问题高度重视,对照我市不动产登记指标排名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精准把脉,消除点,寻找差距,优化提升,于11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借鉴我省先进地市“不动产登记零成本”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降低企业登记成本,出台相应惠企政策。

这一举措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信心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下一步,市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白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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